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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:不得借旅游旺季上调门票价格

频道:旅游资讯 日期: 浏览:218

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:不得借旅游旺季上调门票价格

通知要求,市、县发展改革部门对风景名胜区、自然保护区、文物保护单位、国家公园等各类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,必须依照《价格法》、《旅游价格法》的规定,实行政府定价。法及其他法律、法规。 管理。 要坚持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的公益属性,充分体现社会效益。 旅游旺季期间不得提高门票价格。 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景区门票价格的商务伴游,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确定。 景区内交通、配套停车场、景区入口等,除安全、环保等必要外,不得强制游客乘坐交通并收取费用。 要督促景区明确标注停车场至景区大门的距离、景区内的游览点以及步行游览预计所需时间,方便游客合理选择游览方法。 对垄断性的、游客普遍需要乘坐的,要依法实行政府定价管理,并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不计利润的原则严格核定,切实做到减轻游客游览景区的整体负担。 各景区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,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国家规定旅游景区门票定价,全面落实门票免票、特定群体免票优惠政策。 要在收费场所、门户网站、公众号等显着位置公示景区门票价格、折扣范围、折扣幅度以及旅游景点、交通和停车服务费等信息。 不得收取任何未公开的费用,保障游客的知情权。 。

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压实地方责任,加强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门票及配套服务价格管理,与文化旅游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:不得借旅游旺季上调门票价格,建立健全会商、协商机制。联合约谈和执法合作。 形成旅游市场监管合力,及时查处乱涨价行为,规范黑龙江省旅游市场价格秩序。

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:不得借旅游旺季上调门票价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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